六朝巫女事神表演,與先秦鬼神觀是否有某種相似淵源呢?王符在《潛夫論‧浮侈篇》寫道:「婦人不修中饋,休其蠶織,而起學巫祝,鼓舞事神,以欺誣細民,熒惑百姓妻女。」這一指責反證了巫是古代民間女性重要的職業選擇。古代社會人們認為巫者所能影響的禍福之事包括疾病、水旱、戰爭、生育和喪葬等。會稽屬吳地,多淫祀,巫俗盛行。南朝巫女在政治方面的影響,甚至見載史書。著名女巫嚴道育,就參與了劉宋皇室父子相殘的巫蠱之事。
志怪小說對女性為巫的這套敍述,與夏統、王符等知識分子的看法大相徑庭。六朝巫女的神性,都是在民間生活經驗上想像出來的,如《搜神記》載:樹神黃祖降於寡婦李憲家,幫助降雨、躲避袁術劉表相攻的兵亂。李憲能得樹神青睞,傳說是「以汝性潔」,可見與其寡婦身份相關。又載:有一姓戴的女子生病已久,在尋找草藥時,看見一塊人形的石頭,她心裏禱求:「若能治好我的病,我就奉你為神。」自始她的病漸癒,因而在山下建立一祠供奉該石頭,名為「石侯」。戴氏女亦成為女巫。
這些故事裏,巫女絕不是淫邪破貞之徒,反倒是一群品德高尚、境遇特殊的女子,每個成巫的故事幾乎都在暗示:「巫」的能力是上天給予久病、守寡、孝順、貞潔等境遇的回報。顯然,這些故事的始作俑者,就是巫女本身。
事神是巫女職事,女性情慾想像可以得到盡情表露,更描述成一場與神的美好戀愛,故事分明鐫刻着年輕女子的幻想:家門外的生活,美好的邂逅,情人的禮物,一個有能力有地位滿足自己的成熟男子,一次無比美妙的宴飲。
在巫俗盛行的東晉南朝社會,人鬼(神)關係是老百姓最關心的事,在巫女通神故事裏,神明被馴化得易於控制、大獻殷勤,人神之間親密無間,平等共處,人得到神的寵溺,願望均被滿足,這也是當時人普遍嚮往的白日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