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泛使用的支付方式
公司之所以偏好使用支票,其中一個原因是它是一種廣泛接受的支付方式。大多數商業實體,包括供應商、合作夥伴和客戶,通常都接受支票作為付款,因此支票成為一種通用的工具。
交易模式與信用賒帳
另一個公司偏愛支票的原因涉及到交易模式和信用賒帳的問題。在商業世界中,很多交易不一定需要即時付款,而是基於信用和信任建立。這就是為什麼公司在交易中使用支票作為信用擔保的概念。
每當公司開出一張支票給供應商或合作夥伴時,這代表了一種承諾並會在未來某個固定日期支付款項。這樣的安排允許企業在某種程度上推遲付款,同時保持供應鏈的順暢運作。這也可以幫助企業管理現金流,使其更容易對應資金需求的變化。
即期與遠期支票的差異
一般而言,支票可分為兩種:即期支票和遠期支票:
即期支票:「發票日」上的日期,超過或是同於當下收到支票的日期,所以一旦持票人收到支票之後,馬上就可以向銀行申請兌現,也就是說開票人要立即支付支票上所寫的金額。
遠期支票:「發票日」記載的是未來的日期,持票人在拿到支票之後,必須等到上面的發票日到了之後,才可以去銀行申請兌現。
支票區分
發票日
兌現時間
即期支票
與實際開立發票的日期相同或早於
持票人可立即向銀行兌現
遠期支票
發票上記載的未來某一日期
到發票日當日持票人可向銀行兌現
資料整理:BZNK
跳票的影響
跳票對於信用記錄是會產生的負面影響,對於個人與公司兩種類型,所產生的影響有一點差異,以下各別說明。
個人:一年之內同一開票人達到三次以上的跳票紀錄且未有辦理清償或退補紀錄,該開票人會被票據交換所通報並列為拒絕往來戶。
公司:連帶該公司的負責人信用會受到影響,且未來申請貸款會很有困難。
跳票影響甚大,當支票不幸跳票時,開票人要盡快在七天內查明跳票原因並補救,但紀錄不會註銷,而改由註記其日期;若是不處理,銀行端會產生退票紀錄,並將資料上傳給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JCIC),紀錄會註記自退票日起三年。同一開票人一年累積三次以上退補紀錄,可是會被銀行列為拒絕往來戶喔!
跳票的刑事責任
支票跳票後開票人可能會面臨兩種刑事責任:偽造有價證券罪和刑法詐欺罪。這兩種刑事責任都可能需要面對時長不等的徒刑,或是依規定併科罰金。以下表格詳細說明。
刑事責任
徒刑
罰金
偽造有價證券罪
依狀況不同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或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刑法詐欺罪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資料整理:BZNK
支票作為方便且流通性高的交易工具,經常被公司和個人廣泛使用。不論是支票的持票人還是開票人,了解支票的相關知識、交易過程並謹慎管理都是很重要的,並應該盡量避免跳票的狀況發生。跳票會對開票人和持票人都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尤其開立支票不但關乎公司、個人的信譽,也涉及相關的法律責任。
在使用支票作為交易工具時,謹慎做好風險管理、定期檢視支票存款帳戶餘額、檢查支票內容的正確性,以順利完成支票到期的付款,建立良善的交易循環。